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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进口医疗器械(IVDD)产品备案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4号)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5号)规定: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1械备××××2××××3号,其中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1为“国”字。
 
我公司医疗器械咨询机构将为您在国内成功办理第一类进口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登记,提供一站式的咨询及服务:

1、进口器械法律、法规等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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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备案资料整理、审核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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